河源市区车田发展教育促进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河源市区车田发展教育促进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遵循和发扬促进会“团结、进步、助学、兴乡”之宗旨,本着方便河源市区车田乡贤增强联谊、互通商讯、抱团消费、共谋车田人在河源发展、共同打造河源车田人交流和商业发展新平台之目的。经河源市区车田发展教育促进会(下称促进会)发起人、顾问团及班子研究,决定重启《车田情》网站、公众号建设,利用网站、公众号和《车田情》杂志构建河源市区车田宣传融媒体,为车田人提供权威的信息发布服务。
第二条 为加快河源市区车田发展教育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维护促进会网站、公众号的形象和利益,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促进会网站、公众号是我会信息权威发布及服务应用共享平台,是宣传和展示促进会及会员商家的惟一官方窗口,是服务河源市区周边车田的合法组织及便利车田人的权威发布平台。
第四条 促进会网站、公众号由促进会发起、建设、管理和使用。版权归促进会所有。
第五条 网站、公众号运营期间成立编辑委员会,由部分顾问、班子成员、商家法人及会员合理构成,委任总编辑并实行总编辑负责制,以保证网站、公众号的正常运作。总编辑领导编辑部进行网站、公众号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布各类信息。
第六条 促进会网站、公众号改版或整体框架的修改由总编辑提议,编辑委员会决定并批款,由总编辑带领编辑部落实执行。
第七条 网站、公众局部修改由网站编辑联合车田商界根据市场发展提出建议,总编辑决策、编辑部执行。
第八条 促进会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同步到公众号发布。
第九条 网站上网信息自主进行采集、编辑,对于转载自其他媒体的信息,须注明来源。上网信息必须按照以下发布流程严格执行:
1、新闻、艺术和文章类(每周或遇重大新闻更新一次):编辑采集或执行会长(总编)提供信息→→编辑部初审→→执行会长复审并通过→→发布。
2、商业资讯类:(按商家需求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可每天按收费标准更新一次)商家采集或执行会长(总编)带领编辑部策划→→编辑部初审(同时收取商家费用)→→执行会长(总编)复审内容和收取款项无误后通过→→发布。
第十条 凡涉及秘密事项的不能发布。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公众号发布违法资讯、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任何人不得攻击网站和公众号,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公众号制作、复制和传播不合伦理、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第十三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登陆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对网站后台数据库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第十四条 编辑部同网站技术维护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并对信息管理系统帐号及用户口令保密。
第十五条 由陈金云副会长兼管网站、公众号的发布审核工作。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促进会负责发布、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河源市区车田发展教育促进会
2018年6月1日